机电工程学院及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编辑:机电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4-03-29 15:59:56  阅读量:    

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和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为做好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以及我校《关于印发<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通知》(广油研〔2024〕7号),结合机电工程学院及能源与动力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及能源与动力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机电工程学院院长担任组长,机电工程学院党委书记、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共6人。

2.成立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及能源与动力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由机电工程学纪委书记担任组长,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共4人。

3.成立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及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共9人,设2名秘书(机电、能动各1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复试的科学性。积极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查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并遵循人才选拔规律,使考生能够脱颖而出。

2.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复试过程做到政策公开、程序透明、操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

4.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尊重考生的人格,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5.本次复试形式为线下现场复试。对于一次复试未录满招生计划的专业,视调剂生源情况采取多批次滚动复试,复试一批,录取一批,录完即止。前一批次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同一专业下一批次复试。

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1.电子信息专业学位-控制工程领域复试基本分数线(下面简称“复试分数线”)需达到《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区)》对应学科及学位的基本要求,即总分≥273分,单科(100分制)≥37分,单科(150分制)≥56分。

2.电子信息专业学位-控制工程领域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按上线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若上线生源不足120%的专业,所有上线生源均可参加复试。

3.电子信息专业学位-控制工程领域接受相关专业调剂,调剂条件需满足第1条基本分数线要求,调剂名额数待上级部门下达招生指标后于机电工程学院及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网站公布。对申请我校同批次、同一专业、相同学习形式的调剂考生,按以下顺序择优遴选:

(一)优先选择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属同一类别/领域的考生。

(二)优先选择大学所学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考生。

(三)对申请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多者。

(四)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优先选择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相同,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仍相同,优先选择外国语科目成绩高者。

4.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等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总分加分后达到专业复试分数线的列入复试名单,计算总成绩时,初试成绩按加分后分数计算。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四、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到复试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考生须在复试前准备好以下材料并提供复印件:

1.考生初试《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大学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审查表(附件3,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5.往届生学历证书原件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应届生学生证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6.如考生持境外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相关认证流程请查询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7.符合“复试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考生认为能体现或证明本人学业水平、学术能力的其他材料及所获奖励材料等。

以上材料除审查原件外,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留存备查。

调剂考生将上述每份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命名为“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材料名称”,打包为压缩包,将压缩包命名为“考生姓名+准考证号”,于复试前3天发至heziqiu@gdupt.edu.cn邮箱进行初审。

五、复试日程安排及其说明

1.复试时间

根据调剂考生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请调剂考生密切留意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主页通知。

2.复试地点

官渡校区中专楼3楼309室。

3.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将安排在同一天进行。

4.复试要求

复试当天需在笔试开始前30分钟进行签到,开考后15分钟不再允许学生进入考场,考试中途不得离场,离考试结束不足30分钟才允许提前交卷。

六、复试考核内容、程序及相关考核标准

1.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情况考核,同等学力考生需要进行加试,满分为100分,复试最终成绩按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比例进行折算,具体内容如下:

(1)专业知识考核。专业知识考核采取闭卷笔试的形式,考核科目为“数控技术”,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科目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大纲”(网址:https://site.gdupt.edu.cn/yz/info/1068/1617.htm),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综合情况考核。综合情况考核采取面试的形式。综合情况考核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50分、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50分)进行考核。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见《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其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掌握。加试考试采取线下笔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加试安排在同一专业全部考生复试考核结束后接着进行。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足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入学后,我校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复试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包含签到、笔试、面试等,具体安排如下:

笔试签到及资格审查:8:30-9:00;

笔试:9:00-11:00;

面试签到及顺序抽签:14:30-15:00;

面试:15:00-17:00。

七、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1.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满分为100分。算法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40%)。

2.录取原则

根据每批次复试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招生名额录完为止。出现分数一致时将优先根据优先选择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相同,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仍相同,优先选择外语成绩高者。

3.存在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3)思想品德考核或政治思想情况审查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 ;

(5)考生不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者,或拒绝接受“待录取”者,或己在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者;

(6)因提供虚假材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有其他问题,由此导致最终录取资格 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录取,考生责任自负;

(7)应届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

(8)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部组织各学院在入学后3 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性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2.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3.实行回避制度,复试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等,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

4.实行集体决策机制,在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集体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

5.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弄虚作假者等复查不合格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

6.对复试过程及结果有异议的考生请于复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九、体检

拟录取考生需在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体检结束后,体检报告寄送拟录取学院。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咨询、监督与申诉

为更好的是学生了解复试、调剂相关政策信息,学院设立专线负责受理考生咨询、成绩复核等事宜,为考生解疑释惑,并按要求妥善处理。本专业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提供申诉渠道,并设立专线负责受理考生申诉、投诉事宜,进行跟进处理。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咨询、成绩复核电话:13570225331           邮箱:heziqiu@gdupt.edu.cn

申诉电话:0668-2923378 0668-2923758

电子邮箱:gduptyzb@126.com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