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合格认证实施办法
(试 行)
为培养青年教师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学习和掌握教育教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练好教学基本功,充分调动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我校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我校创新强校的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认证对象
(一)新入职或无高校教学经历的教师。
(二)学校有关部门提出需要认证的其他人员。
二、教学合格认证
教学合格认证是教师晋升职称、公费派遣进修、研修等的参考条件,是从事教学的必备条件。
(一)教学合格认证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1.完成培训课程(见附件)。
2.通过二级院(系、部)组织的新教师试讲考核(考核成绩达70分以上)。
3.已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期末学生评教成绩较好(一般应达到平均80分以上)(因为师资紧缺,允许新进教师边上岗边培训),且当学年无教学事故。
4.参加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讲座及教学、科研沙龙等至少4次(国家级教学名师讲坛必须参加,且不包括在上述4次中)。
5.完成每学期不少于10次的听课任务(其中听指导教师课程不少于5次),并认真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新入职教师培训与听课本》中相关内容。
6.原则上担任过班主任或学生导师工作。
7.提出教学合格认证申请。
8.通过二级院(系、部)组织的教师教学合格认证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成绩达75分及以上)。
(二)教学合格认证的程序与要求
1.申请教师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师教学合格认证申请表》交所在二级院(系、部)。原则上新入职教师到校一年后方可向院系提交教学合格认证申请表。
2.二级院(系、部)在教师提交申请后的一个月内组织开展教学合格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报送教师发展中心。
二级院(系、部)要成立教学合格评价专家小组,在合格评价时要检查教师的《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新入职教师培训与听课本》,组织至少5-8位有教学经验的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须含非本院系的校教学督导组人员或教师发展中心专家组成员至少2名)组成专家组(申请者的导师不能作为专家)参加评价,按照学校制定的综合评价体系评定,评价成绩75分及以上为合格。评议时,要求申请者的导师从教学态度、教学职业技能、改进建议等方面对申请者的培养情况作详细介绍,专家组商议评分时导师应离场。
3.教师发展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提交到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讨论、投票,票决结果同意人数达到实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的或应到人数的二分之一的颁发《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师教学认证合格》证书。
三、时间要求
教学合格认证一年开展一次,个人申请须在每年7月10日以前提出;二级学院(系、部)在对申请者的材料经过审核后,于每年9月5日以前完成对申请者的综合评价,并于9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到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对申请者的材料经过进一步审核后,于每年的9月中旬提交到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讨论、票决;
四、教学认证不合格者的处理办法
(一)教学认证不合格者需在之后的两年内经过培训再一次提出教学合格认证申请(同一年不能申请两次),若二次认证仍然不合格者,将不能继续留在教学岗位。
(二)需进行教学合格认证的教师必须在到校(或部门提出需认证)三年内完成,否则以教学认证不合格处理。
五、本实施办法中的培训授课酬金按广石化院[2012]79号文《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劳务费开支暂行规定》执行。
六、本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由学校授权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2015、3
附件:
培训内容、方式及要求
一、培训内容、方式
培训分为入职培训、专业教学技能培训、继续教育三大模块。
(一)入职培训(已参加过入职培训的除外)
1.岗前培训(按人事处有关规定执行)
2.组织新进教师详细学习学校教学管理中的各项规章制度(由各二级院(系、部)组织实施)。
(二)教学技能和专业培训
教学技能培训是为新教师入校后掌握教学基本技能而开展的,教学技能培训分为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
1.集中培训(共28学时)
(1)多媒体课件的应用、制作方法与技巧: 18学时
(2)板书设计、讲稿和教案的撰写要求与方法,课堂教学过程及组织:8学时
(4)实验、实践教学设计:2学时
2.分散培训
(1)组织“卓越教学”论坛,开设教师职业生涯规划、课堂教学方法、实践教学方法、教学名师现场指导等讲座和讨论;定期推出教学和科研沙龙活动,研讨和交流教学经验与体会;开展示范教学、实践教学活动,每场讲座或沙龙按2学时计算,每个青年教师须参加活动至少四次。
(2)二级院(系、部)严格按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为新入职教师配备导师,导师针对教学中的各个环节(包括备课、撰写教案、讲课、批改作业与辅导答疑、出考题阅试卷、指导实验、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等)等进行具体指导。
二级院(系、部)为新教师提供专业实践机会,对新教师的实践能力做出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为新教师制定详细培养计划,针对新教师专业及其发展方向开展专业知识培训,鼓励新进教师参与专业建设和实验室建设,对新教师承担班主任工作给予悉心指导,使其了解学生,更好地为学生服务(二级院(系、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继续教育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是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规范继续教育活动,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的。
继续教育分为三个科目:
1. 公需科目(18学时)(二次认证的教师除外)
公需科目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政策法律法规、基本理论、技术、信息等方面的知识(按上级部门公布的公需科目完成)。
2. 专业科目(42学时)
专业科目指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新理论、技术、信息,以及行业内不同类别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的知识。
本科目中20学时由各二级院(系、部)根据教师专业及其发展方向指定培训内容并完成;其余22学时由学校统一购买网络在线学习科目,通过在线学习完成。
3.个人选修科目(12学时)
个人选修科目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所在岗位工作任务必须具备的理论、技术,以及个人职业发展所需的各项知识(由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完成)。
二、培训实施中的要求
(一)每年9月20日前,各二级院(系、部)需提交该年度对本部门新进教师的培训计划(要具体到人)、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方式等。并报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备案。
(二)每年9月20日前,各二级院(系、部)需提交为新进教师配备的导师名单及导师指导计划,具体指导内容和指导方法。并报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备案。
(三)教师发展中心每年10月20日前公布当学年的培训课表,供新进青年教师选择。
(四)为了新进教师能及时申请教学合格认证,所有培训内容需在每年的6月30日前完成。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2015年3月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师教学合格认证申请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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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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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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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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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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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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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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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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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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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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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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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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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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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岗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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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关规章制度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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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院(系、部)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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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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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教学
技能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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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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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媒体课件的制作方法与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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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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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板书设计、讲稿和教案的撰写要求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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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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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验、实践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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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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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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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教学论坛、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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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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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加教学、科研沙龙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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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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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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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
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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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教学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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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教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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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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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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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
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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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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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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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听课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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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听(被)课次数指导师与该老师之间互相听课的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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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系、部)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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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培训内容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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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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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讲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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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担任班主任或学生导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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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
教师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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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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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教研室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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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教研室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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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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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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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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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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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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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发展中心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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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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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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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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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用A4纸双面打印。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师教学合格认证综合评价体系
分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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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及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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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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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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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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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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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8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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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7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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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59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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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学校教学合格认证培训课程
情况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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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岗前培训(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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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详细、认真、有总结且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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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较详细、认真、有总结且较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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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笔记、有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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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笔记或无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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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成多媒体课件的应用、制作方法与技巧(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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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详细、认真、考试成绩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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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较详细、认真、考试成绩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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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笔记、考试成绩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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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笔记或考试成绩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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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板书设计、讲稿和教案的撰写要求与方法,课堂教学过程及组织(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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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详细、认真、考试成绩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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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较详细、认真、考试成绩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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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笔记、考试成绩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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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笔记或考试成绩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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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验、实践教学设计(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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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详细、认真、考试成绩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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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较详细、认真、考试成绩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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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笔记、考试成绩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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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笔记或考试成绩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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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参加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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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了4次及以上活动,参加了国家级教学名师讲坛(本年度如有),有详细笔记且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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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了4次及以上活动,参加了国家级教学名师讲坛(本年度如有),有较详细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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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了4次及以上活动,参加了国家级教学名师讲坛(本年度如有),有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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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不足4次活动,或没有参加国家级教学名师讲坛(本年度如有),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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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继续教育(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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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需科目(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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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了共需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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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完成共需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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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科目(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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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了专业科目,而且在完成二级院(系、部)指定的20学时中,表现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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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了专业科目,而且在完成二级院(系、部)指定的20学时中,表现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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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了专业科目,而且在完成二级院(系、部)指定的20学时中,表现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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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完成了专业科目,或在完成二级院(系、部)指定的20学时中,表现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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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选修科目(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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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了个人选修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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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完成个人选修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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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培养及导师评 价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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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是否有详细培养计划(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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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且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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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较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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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叫粗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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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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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导师听课评价(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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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课认真、备课充分、授课水平有较大提高、无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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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课较认真、备课较充分、授课水平有提高、无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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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课认真、备课充分、无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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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课较差、没有认真备课、授课中有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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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听导师课的情况(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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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5次)且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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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中(=5次)且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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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中(=5次)且较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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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要求(<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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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指导全过程表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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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学各个环节的被培养过程中勤奋、认真,表现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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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学各个环节的被培养过程中较勤奋、认真,表现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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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学各个环节的被培养过程中表现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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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学各个环节的被培养过程中表现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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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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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及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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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
得分
|
一级
|
二级
|
A
100-90
|
B
89-75
|
C
74-60
|
D
59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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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业绩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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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是否有个人职业发展规划(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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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且详细
|
有,较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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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较粗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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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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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授课(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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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准备充分;有详细讲稿;有教案,教案有难点、有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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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准备充分,有讲稿、有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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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有准备,有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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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准备不充分,无讲稿,无有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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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听课(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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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15次,且有详细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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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10次,且有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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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10次,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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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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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发表论文(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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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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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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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发表论文,但有科研、教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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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发表论文,也没有科研、教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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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院(系、部)培训的完成情况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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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对该青年教师制定的培养计划(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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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且详细
|
有,较详细
|
有,较粗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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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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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主动参加教研、科研活动情况(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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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
|
多
|
较多
|
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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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参加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情况(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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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较多,且有个人直接参与部分
|
有,较多,但没有个人直接参与部分
|
有
|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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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对单位工作安排的执行情况(3分)
|
执行力度强
|
执行力度较强
|
执行力度一般
|
执行力度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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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为提高专业水平参加的培训、听课等活动(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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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
|
较多
|
一般
|
少
|
|
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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