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机电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9-09-14 03: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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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实施办法
为加大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加快青年教师的成长,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使广大青年教师早日熟悉业务,掌握教书育人的规律,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以适应当前飞速发展的教学改革形势要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证我院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的可持续发展。
一、培养对象
我院新入校青年教师或从事教学工作不满2年者(下统称为青年教师),以及根据我院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提高教学质量的教师。培养时间为1~2学年。
二、导师资格
1、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较高教学和科研水平的讲师。
2、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能给青年教师起表率作用。
3、热爱本职工作,工作态度认真。
备注:导师由各教研室推荐,报学院审批。
三、导师职责
1、思想上严格要求。帮助青年教师认识高校教师的崇高地位和历史责任,使之爱岗敬业,做到关爱学校、关爱学生、关爱同事、关爱自己,自尊 、自律、自爱、自强,积极探索教育规律,当一个称职的教师。
2、业务上精心指导。指导青年教师掌握正确的教学方法,熟悉并基本掌握各个教学环节(如授课计划的制定及课程教学总结的编写;备课及教案书写;作业批阅要求;辅导学生要求;习题选编方法;命题阅卷要求等)。对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过程进行说课、跟踪听课、评课。结合教学,导师应为青年教师系统讲一门示范课,每学期至少听青年教师授课8课时,并课后进行交流、指导。对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进行指导,让其参与课题研究。
3、生活上主动关心。经常了解青年教师的所思所想,关心他们的生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向学院、系(教研室)反映问题,并及时反馈给青年教师。
备注:导师应制定详细的指导计划,提交一份“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表”,培养期满要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情况写出书面考核报告,提交“青年教师培养考核表”,由学院备案。
四、青年教师职责
1、熟悉教学的各环节、知识和技能,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主动请教。主动呈送教案等,接受导师审阅指导。每学期听课时间不少于20课时(除安排下厂见习或外出进修外),并认真作好听课笔记,课后与指导教师交流、研讨。
2、分配到专业教研室任教的教师,应有1个月到生产企业或设计单位的见习期。
3、结合自身特点,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和科学的教学方法,完成1~2篇教研教改论文,积极参与教、科研工作。
备注:每学年提交一份“青年教师完成培养计划情况汇报表” ,由学院备案。
五、导师指导工作量
根据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青年教师导师按500元/年·人标准给予补贴,从学院激励基金支出。
六、考核
1、学院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导师以及青年教师执行导师制的情况,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每学年结束,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应将听课笔记交学院及教研室审核,导师应对其自身辅导情况与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情况写出书面材料报本系审核备查。
2、青年教师执行本计划的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和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之一。每学年末,学院对导师履行职责情况和青年教师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对考核合格的导师给予一定的工作量津贴,考核不合格的导师,指导教学工作量不计。考核不合格的青年教师,延迟一学期或一年的培养期限。
3、由学院督导组负责青年教师的教学考评,且作好评课总结,作为青年教师考核期的考评辅助材料。
对导师的考核工作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本实施办法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机电工程学院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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