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4-10 10:11:57  阅读量:    

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和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结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机电工程学院的培养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成立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新刚

副组长:谭辉 成员:王大成

主要负责制定并公布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实施细则,制定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根据学科(类别)具体情况成立复试小组,组织对考生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公开有关信息。

成立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王倩

成员:李志海、王群

主要负责全面监督、检查本学院复试工作各环节的实施,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纪律教育和保密培训,监督学院相关信息公开情况,确保考生咨询、投诉渠道畅通,并且依规受理申诉及举报,并对存在违规的人员及问题进行查处和移交。

成立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根据相关政策及招生复试工作的公平性,该名单不予公布。

主要负责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核,考生复试考核,提报拟录取名单,记录复试过程,并进行文字记录、整理和存档,并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备查。

二、复试录取原则

1、坚持复试的科学性。积极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查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并遵循人才选拔规律,使考生能够脱颖而出。

2、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复试过程做到政策公开、程序透明、操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

4、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尊重考生的人格,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5、调剂遴选原则:

(1)优先选择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属同一类别/领域的考生。

(2)优先选择大学所学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考生。

(3)对申请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多者。

(4)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优先选

择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相同,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

高者;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仍相同,优先选择外语成绩高者。

(5)本次复试采取多批次滚动复试,复试一批,录取一批,录完截止。前一批次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同一专业下一批次复试。

三、 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1、本学院复试基本分数线需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区)》对应学科及学位的基本要求。

2、本学院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按上线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若上线生源不足120%的专业,所有上线生源均可参加复试。

3、对于调剂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四、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到复试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考生须在复试前准备好以下材料并提供复印件:

1、考生初试《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大学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审查表(附件3,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5、往届生学历证书原件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应届生学生证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6、如考生持境外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相关认证流程请查询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7、符合“复试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考生认为能体现或证明本人学业水平、学术能力的其他材料及所获奖励材料等。

五、复试日程安排及其说明

1、复试时间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2023年4月13日。

2、复试形式

全部采用线下复试。

3、复试地点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官渡二路139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官渡校区),中专楼3楼309会议室。

4、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将安排在同一天进行。

5、复试要求

复试当天需在笔试开始前30分钟进行签到,开考后15分钟不再允许学生进入考场,考试中途不得离场,离考试结束不足30分钟才允许提前交卷。

6、注意事项

参加复试考生需在面试前两天与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人联系进行信息登记,办理进校申请。

六、复试考核内容、程序及相关考核标准

1、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情况考核,同等学力考生需要进行加试,满分都是100分,复试最终成绩按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比例进行折算,具体内容如下:

(1)专业知识考核。专业知识考核采取闭卷笔试的形式,考核科目为“单片机原理及应用”,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科目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大纲”(网址:https://site.gdupt.edu.cn/yz/info/1068/1427.htm),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综合情况考核。综合情况考核采取面试的形式。综合情况考核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50分、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50分)进行考核。综合素质内容包括:①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10分);②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10分);③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10分);④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10分);⑤特长与兴趣(5分);⑥思想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状况(5分)等。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主要采取口语问答的方式对考生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进行测试,考核内容包括:发音(10分),听力(10分),流利程度(10分),语言组织能力(10分),逻辑性(10分)。每名考生综合情况考核的时间一般为20分钟,满分为10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见《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其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掌握。加试考试采取线下笔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加试安排在同一专业全部考生复试考核结束后接着进行。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足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入学后,我校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复试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包含签到、笔试、面试等,具体安排如下:

8:30分入场签到,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9:00-11:00 笔试时间;

15:00 签到,查看面试顺序进行等候;

17:00 自由交流时间,可对本学院及导师情况进行咨询。

七、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1、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满分为100分。算法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40%)。

2、录取原则

根据每批次复试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招生名额录完为止。出现分数一致时将优先根据优先选择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相同,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仍相同,优先选择外语成绩高者。

3、存在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3)思想品德考核或政治思想情况审查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 ;

(5)考生不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者,或拒绝接受“待录取”者,或己在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者;

(6)因提供虚假材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有其他问题,由此导致最终录取资格 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录取,考生责任自负;

(7)应届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

(8)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部组织各学院在入学后3 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

八、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性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2、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 ,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 规处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等规定严肃处理 。

3、实行回避制度,复试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等 , 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 。

4、实行集体决策机制,在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 ,学院研究 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集体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

5、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 ,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弄虚作假者等复查不合格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

6、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7、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接收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调剂考生。

8、对复试过程及结果有异议的考生请于复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官渡二路139号

邮政编码:525000

联系电话:0668-2923578,15875872132

监督举报电话:0668-2991823

电子信箱:fanzhiqing001@126.com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机电工程学院

2023年4月9日